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用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分、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薪酬标准的告诉》(鲁政字〔2021〕169号)精力,市政府决议调整全市最低薪酬标准。现发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市最低薪酬标准分为两类: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薪酬标准为1900元,小时最低薪酬标准为19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薪酬标准为1700元,小时最低薪酬标准为17元。
二、月最低薪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工作劳动者;小时最低薪酬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薪酬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履行,泰政字〔2018〕30号文件一起废止。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要加强对企业履行最低薪酬规则的监督查看,依法查处违背最低薪酬标准付出规则的行为;要催促引导生产经营情况较好但以最低薪酬标准付出薪酬的企业慢慢地进步薪酬水平,实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